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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汇编(六)  

2013-04-16 11:30:01|  分类: 工程建设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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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汇编(六)

 

 

  1.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2. 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3. 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4. 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5. 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6. 电工房、配电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7. 电机房:配备灭火器汪少于1个。
  8. 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9. 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10. 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驾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1. 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2. 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13. 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Mguh 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m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4. 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5. 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附表:

消防器材登记表 附表:6-37

年度

序号

器材名称

数量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进场日期

检验状态

有效期限

备注

                 
                 
                 
                 
                 
                 
                 
                 
                 
                 
                 

 

消防器材分布记录表 附表6-38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器材名称

器材规格、数量

放置地点

维护人

         
         
         
         
         
         
         
         
         
         
         
         
         
         

制表人:

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检验记录表 附表6-39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存在问题:

 

 

 

检查人:

维修措施:

 

 

 

维修人:

验收结论:

 

 

验收人:

备注:

 

 

记录人:

灭火器日常管理表 附表6-40

序号

灭火器种类

放置环境要求

日常管理内容

1 

清水灭火器

环境温度应为4~450C通风、干燥地点

定期检查储气瓶,如发现动力气体的重量减少10%时,应重新充气,并查明泄露原因及部位,予以修复。

使用2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在试验后标明试验日期。

2 

泡沫灭火器

环境温度为4~450C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打开桶盖,将筒体和瓶胆清洗干净,并充装新的灭火药液。

使用2年后,进行水压试验,并在试验后标明试验日期。

3 

二氧化碳灭火器

环境温度不大于550C且不能接近火源

每年用称重法检查一次重量,泄露量不大于充装量的5%。否则,重新灌装。

每5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

4 

卤代烷灭火器

环境温度-10~450C通风、干燥,原理火源和采暖设备,避免日光直射

每隔半年检查一次灭火器上的压力表,如压力表的指针指示在红色区域内,应立即补足灭火剂和氮气。

每隔5年或再次充装灭火剂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

5 

干粉灭火器

环境温度为-10~550C通风、干燥地点

定期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和动力气压是否不足。

一经打开使用,不论是否用完,都必须进行再充装。充装时不得变换品种。

动力气瓶充装二氧化碳气体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2、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1. 发现使用磺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任等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2. 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应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3. 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4.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5. 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6. 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路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7. 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附表:

电工人员登记表 附表6-41

工程名称: 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务

取证时间

发证机关

操作证号

进场时间

备注

                     
                     
                     
                     
                     
                     
                     
                     
                     
                     
                     
                     
                     
                     
                     
                     
                     
                     
                     

制表人:

电工维修记录表 附表6-42

时间

维修内容

维修人

复查人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 附表:6-43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检查验收项目

照明装置

部位

 

检查 验收 内容

 

验收 结果

 

验收 人员 会签

技术经理

临电设计人

项目安全员

电气工长

电气班长

         

临时用电检查、整改记录表 附表6-44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参加检查人员:

 

 

 

存在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落实人:

复查结论:

 

 

 

 

复查人:

记录:

 

七、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材料管理,确保材物料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1. 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往年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需进场人员必须向门卫说明来意并出示证件,经许可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进入。
  2. 外来人员进场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必须听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严禁将其接入施工现象。
  3. 本工地的任何材物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严禁出场,违者按偷窃论处。
  4. 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做到:说话和气、服务耐心周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场制度和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规定,另做好门卫值班室及大门四周清洁工作。
  5. 严格履行退场人员的物品自查手续,做好组织上规定的各项工作。
  6. 如职工进场,必须由班组长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场,并及时上报安保科。
  7. 职工出场时,检查包裹后方可放行。
  8. 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听从上级领导,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否则,将视情处罚。

2、人员进出场制度

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坐吃山空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地退场,特制定本制度。

  1. 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和宿舍区。
  2. 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的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四张,无身份证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须经保卫简直批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 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内必须与接收入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质安科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 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 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处以50-100元的罚款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6. 经组织批准的退导播人员由所属组的班组长申请,经施工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未领工资。
  7. 任何人退场时或持包出门,出门都必须在门房履行行包检查手续。
  8. 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治这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3、夜间值班制度

为了使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 值班时间,每天天黑至第二天天亮。
  2. 值班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
  3. 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
  4. 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向保卫简直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5. 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打瞌睡、不看书、不随意在自己房间内逗留。
  6. 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一经查实,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7. 夜间值放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照明灯,与门卫工作人员碰面,交代好有关事项,做好值班记录。
  8. 视有关情况,工程部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负责人提出。
  9. 夜间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及时关掉多余的电灯照明,检查职工宿舍的作息情况,督促其熄灯睡觉。
  1.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1. 值班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任何不准在值班室会客或聊天。
    2. 遇到报警时,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主管报告,值班人员不准错报,不准随便离开值班室,如擅自离岗、按失职论处。
    3. 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室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无灰尘。

     

  2. 夜间施工报批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环保管理条例,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前结束。
  2.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 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当天22:30前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 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作进行施工。
  5. 对未办理夜间施工申请手续的班组,一经发现,项目部将对该班组进行200-500元罚款,并追究有前人员责任。
  1.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擀,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1. 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 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 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4. 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 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 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 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 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 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所穿财物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 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作他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 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 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10条处罚外,再视情节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 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 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人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对出借安全帽者罚款50-100元。
    15. 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他,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节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 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 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 严禁男女混居,违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 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屡数不改者,严加惩处。
    20. 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 严禁使用家用电器,违者罚款200元。
    22. 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以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 任何职工严厉翻大门或翻围墙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 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20元。
    25. 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6. 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
    27. 班组长性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应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 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 班组长如触犯罪事实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 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
    31. 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节严加惩处。
    32. 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幼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 奖励细则
    1. 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2. 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3. 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
    4. 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5.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100-1000元或酌情奖励。
    6. 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30-50元的奖金或酌情奖励。
    7. 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8. 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9. 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进能积极劝阻,效果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奖励。

附表:

门卫日报表 附表6-45

年 月 日

次数

1

2

3

4

5

6

7

8

签名

内勤

               

巡逻

               

车辆进出状况

外来车辆

车号

进入时间

离开时间

事由

本公司车辆

派车单编号

车号

离开时间

回来时间

               
               
               
               
               
               

安全异常

事项报告

早上:

下午:

夜间:

厂长: 总务科长: 值班长:

 

 

来宾出入登记表 附表:6-46

访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来宾姓名: 识别证号码:

来宾服务单位:

来宾地址: 来宾电话:

来访事由:

 

 

 

 

受访者签名:

离场时间: 时 分

 

 

备注:

 

 

 

外出人员时间登记表 附表6-47

年 月 日(星期 )

所属部门

姓名

入门时间

出门时间

事由

备注

登记者

             
             
             
             
             
             
             
             
             
             
             
             
             
             

 

 

物品出门申请表 附表6-48

申请部门: 年 月 日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主管部门

 

负责人

 

经办人

注:本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申请部门存查;第二联向仓管室换发正式出厂证。

 

出入物品清点日报表 附表6-49

年 月 日 □夜班 □早班 □中班

编号

凭单号码

物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清点人

车辆出入时间

库别

                         
                         
                         
                         
                         
                         
                         
                         
                         
                         
                         
                         
                         
                         
                         

 

 

运输车辆出入管理表 附表6-50

年 月 日 总字

姓名或 商号车行

 

车别

 

车号

 

随车人数

 

事由

 

车辆

入场重量

 

出场重量

 

记事栏

 

载货重量

 

车辆

□载货车辆

□空车

 

载货内容及品名

出入时间

时 分(入)

        守卫 签章

 

时 分(出)

 

指定入 场范围

 

经办人签章

 

经理: 主管: 经办人:

 

八、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清除和控制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伤亡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的一切作业人员。

(3)本规程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等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本规程由公司安全工程部(安全管理)负责解释。

2、架子工

(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正确合作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斗殴、酒后上班。

(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寸、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下架时,宜于停电作业。

(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架操作。

3、瓦工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

(3)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石材料应离开坑国家烟草专卖局1m以上。当深革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4)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5)在深度超过1.5m砌基础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坍塌的危险隐患 。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等。

(6)距槽帮上口1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

(7)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

(8)在架子上用刨锛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料净场地清。

(9)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不得超过3KN/M),集中荷载不超过1.5KN/m)。

(10)采用里脚手架砌墙时,不准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不准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

(11)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12)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当采用砖笼往楼板上放砖时,要均匀分布,并必须预先在楼板底下加设支柱及横木承载。砖笼严禁直接吊放在脚手架上。

(13)在地坑、地沟砌砖时,严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等。在屋面坡度大小25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挂钩。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14)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15)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轻型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搭设临时走道板,并应在屋架下弦搭设水平安全网,严禁在石棉瓦上作业和行走。

(16)冬季施工有霜、雪时,必须将脚手架等作业环境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业。

4、石工

(1)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运石料的车辆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应小于2M,坡道上不应小于10m。

(2)往槽、坑、沟内运石料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须距槽、坑、沟边沿1m以外。

(3)凿击或加工石块时,应精神集中,作业时应戴防护镜,严禁两人面对面操作。

(4)用锤打石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打锤要按照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看清附近情况有无危险,然后落锤,以免伤人。

(5)不得在陡坡、槽、坑、沟边沿、墙顶、脚手架上和妨碍道路安全等场所进行石块凿击作业。

(6)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7)在脚手架上进行砌石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架子的稳定状况,堆放石料副省长是超过脚手架的规定荷载重量,且不得将石板斜靠在护栏上,工作完毕,必须将脚手架上的石碴碎片清扫干净。

5、抹灰工

(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档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作弄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

(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掩,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5)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固稳定后方可拆除时临时支撑。废料噗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6)脚手架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廊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7)室内抹灰采用高凳收铺脚手架手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50cm)脚手架,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劝高登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下架。

(8)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9)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关好,并插上插销。

(10)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便上安全电压照明。

(11)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12)使用电钻、砂轮等手下持电动机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1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6、木工

1)一般规定

(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人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5)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暴断伤人。

(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模板安装

(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顶搅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塔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3)模板拆除

(1)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崦影响工程。

(2)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庆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大旱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安全隐患。

(3)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衡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拆除电梯蟛及大型孔洞模板,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桥、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4)门窗安装

(1)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下放进工具袋内。

(2)立门窗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5)构件安装

(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2)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3)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4)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5)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6)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架。

6)木工机械使用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运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1. 钢筋工
  2. 一般规定
    1.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2. 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高速、坚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4. 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销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5. 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品,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6. 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7. 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8. 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3. 钢筋绑扎安装
    1. 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 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站在满铺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4. 绑扎基础钢筋,应设钢筋支架或马凳,深基础或夜间施工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
    5. 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 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7. 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4. 预应力钢筋张拉工
  5. 一般规定
    1.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预应力张拉珠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必须按照检测机构检验、编号的配套组使用张拉机具。
    3. 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4. 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5. 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6. 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 钢筋张拉时,严禁敲击钢筋、调整施力装置。
  6. 先张法
    1. 作业前必须在张拉端设置5cm厚的防护木板。
    2. 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千斤顶顶力作用线方向不得有人。
    3. 张拉时千斤顶行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值。
    4. 两端或分段张拉时,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系信号,协调配合。
    5. 高处张拉时,作业人员应在牢固、有防护栏的平台上作业,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或坡道。
    6. 张拉完成后应及时灌浆、封锚。
    7. 孔道灌浆作业,喷嘴插入孔道口,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必须紧压在孔口上,胶铍管与灰浆泵必须连接牢固。
    8. 堵灌浆孔时应站在孔的上面。
  7. 混凝土工
  8. 混凝土工
    1. 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逐层从上往下阶梯式搬运,严禁从下抽拿存放水泥时,必须压碴码放,并不得码放过高(一般不超过10袋为宜)。水泥袋码不得靠近墙壁。
    2. 使用手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砂石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运送混凝土时,装运混凝土量应低于车厢5-10cm。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并及时清扫遗撒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3. 垂直运输使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运送混凝土时,车把不得超出吊盘(笼)以外,车轮挡掩,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小车必须焊有牢固吊环,吊点不得少于4个,并保持车身平衡;使用专用吊斗时吊环应牢固可靠,吊索具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
  9. 混凝土浇灌
    1. 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2. 浇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3. 浇灌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灌圈梁、雨蓬、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5.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应严密牢固。
    6. 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胶鞋),戴绝缘手套。
  10. 混凝土养护
    1. 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安全标志。
    2. 使用电热法养护应设警示牌、围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域。
    3. 用软管浇水养护时,应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皮管不得猛,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4. 蒸汽养护、操作和冬施测温人员,不得在混凝土养护坑(池)边沿站立和行走,应注意脚下孔洞与磕绊物等。
    5. 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0、油漆工

(1)各种油漆材料库房和调料间设置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结核病者不宜于从事此项作业。

(3)油漆工操作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之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干净。

(5)工作完毕,各种油漆涂料的溶剂桶(箱)要加盖封严。

(6)使用人字梯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高度2m以下作业(超过2m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衡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拉链。

②人字梯上搭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较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

③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动、缺挡等不得使用。

(7)外墙、外窗、外楼梯等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靠处。油漆窗户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脚手架或专用操作平台架上进行。

(8)刷坡度大于25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高压气管各种接头应牢固,修理料斗气管时应关闭气门,试喷时不准对人。喷涂时严禁对着喷嘴察看。

(10)喷涂人员作业时,如头痛、恶心、心闷和心悸等,应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

11、玻璃工

(1)裁割玻璃应在房间内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2)搬运下班应戴手下套或用布、纸垫着玻璃,将手下及身体祼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装玻璃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4)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腋下挟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樊登上下。

(5)安装窗扇玻璃时,严禁上下两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安装天窗及高层房屋玻璃时,作业下方严禁走人或停留,碎下班不得向下抛掷。

(6)玻璃幕墙安装应利用外脚手架或吊篮架子从上往下逐层安装,抓拿玻璃时就髟像皮吸盘。

(7)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安装完毕必须立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

(8)安装完毕,所剩残余玻璃,必须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

12、防水工

(1)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靠标志和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

 

(11)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焊、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12)登杆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完全带,并拴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扎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紧绳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的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遇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同天,停止登杆作业。

(13)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敷设、使用、维护必须符合《临时规范》的要求。

(14)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14、普通工

  1. 一般规定
    1. 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锨、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同学牢固不得使用权。
    2.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从下面掏拿。传砖时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3. 在脚手架、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 挖土
    1. 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度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和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 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 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汉语民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6. 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7. 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钎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8. 从槽、坑、沟中吊运送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9. 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标明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3. 挖护桩孔
    1. 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2. 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落措施。
    3. 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品,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4. 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5. 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能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质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6. 机钻也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收要先和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7. 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
    8. 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9. 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10. 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4. 装卸搬运
    1.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2. 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生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3.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 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5.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度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6. 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 人工拆除工程
    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2. 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3. 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4. 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5.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6. 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7. 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8. 清理楼层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9. 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10. 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15、安装电工

    1. 设备安装
      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3. 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4. 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 内线安装
      1.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椤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 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人,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3.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和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不得有人停留。
      4.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5. 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6. 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 外线安装
      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2. 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 现场运杆、立杆、电杆就位和登杆作业均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4.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 电缆安装
      1. 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进行,并设专人指挥。
      2.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衡,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下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3. 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4.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极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衡、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度。
      5. 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6.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7.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8.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5. 电气调试
      1.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方可升压。
      2.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6.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 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3. 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4. 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5.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 接地线应使用戴面不小于25mm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7. 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8.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9.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6、水暖工(管工)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的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2)操作机电设备,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1. 使用砂轮锯,压力均匀,人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2. 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板、手工套丝,应防止板机滑落。
  3. 用小推车运管时,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4. 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5. 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 散热器组拧紧对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7. 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进行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秒得用力冲撞磕碰。
  8. 人力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9. 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衡放在托钩上。
  10. 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1. 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权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衡。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2. 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内搬运瓷器时,每次不宜放置过多。瓷器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17、通风工

  1. 操作用火时应清除周围易燃物,配足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看火和防火设施。
  2. 下料所裁的铁皮边角余料,应随时清理并堆放指定地点,必须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
  3. 操作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具,特别是锤柄与锤头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活扳手的控制螺栓失灵或活动钳口受力后打滑和歪料,不得使用。
  4. 操作使用錾子剔法兰或剔墙眼应戴防护眼镜。錾子毛刺应及时清理掉。
  5. 在风管内操作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内操作人员应配合一致,里面的人面部必须避开冲孔。
  6. 人力搬抬风管和设备时,必须注意路面上的孔、洞、沟、坑和其他障碍物。通道上部有人施工,通过时应先停止作业,两人以上操作要统一指挥,互相呼应。抬设备或风管时应轻起慢落,严禁任意抛扔。往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搬运风管和设备时,不得超过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允许荷载。在楼梯上抬运风管时,应步调一致,前后呼应,应避免跌倒或碰伤。
  7. 搬抬铁板必须戴手套,并应用破布或其他物品垫好。
  8. 安装使用的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非架子工不得任意拆改。使用高凳或高梯作业,底部应有防滑措施并有人扶梯监护。
  9. 楼板洞口安装风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接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10. 在斜坡屋面安装风管、风帽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用索具将风管固定好,待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索具。
  11. 吊顶内安装风管,必须在龙骨上铺设脚手架,两端必须固定,严禁在龙骨、顶板上行走。
  12. 安装玻璃棉、消音及保温材料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风帽、风镜、薄膜手套,穿丝绸料工作服。作业完毕可洗热水澡冲净。

18、电焊工

  1. 一般规定
  1. 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 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雨、雪、风力六级上以(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 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6.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7. 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施焊。
  8.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 焊接铜、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0. 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致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11. 焊接过程中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2. 操作时遇到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2.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接时。
    4.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 更换保险装置时。
    6.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13. 焊工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2.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3.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4.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衡、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4. 操作时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15. 焊接时二次纡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6. 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7. 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8. 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9. 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1. 电焊设备安全使用权
  20. 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1. 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必须使用绝缘胶布缠严,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22. 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3.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4. 电焊机焊接电缆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
  25. 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26. 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积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90V,交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80V。
  27. 使用氩弧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工作前应检查管路,气管、水管不得受压、泄漏。
    2. 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试验,管路应无障碍、不漏气。
    3. 水冷型焊机冷却水应保持清洁,焊接中水流量应正常,严禁断火施焊。
    4. 高频氩弧焊机,必须保证高频防护装置良好,不得发生短路。
    5. 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必须放置在密闭的铅盒内保存,不得随身携带。
    6. 氩气瓶内氩气不得用完,应保留98-226kpa。氩气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7. 作业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28. 使用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高于36V。
    1. 作业前预热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2.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高于36V。
    3. 二氧化碳气体应放在阴凉处,不得靠近热源。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并应放置牢靠。
    4.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焊丝的进给机构、电源的连接部门、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以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均应符合要求,
  29. 使用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必须接触良好,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应充量合格。
    2. 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30. 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换焊条。
    2.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3.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4.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5.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6.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7. 焊接电缆头应采用铜导体,且接触良好,牢固牢固可靠。
    8. 不锈钢焊接
  1. 不锈钢焊接的焊工除应具备电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氩弧焊接、等离子切割、不锈钢酸洗钝化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技能。
  2. 使用直流焊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焊机外壳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接线柱的绝缘、防护罩、电压表、电流表的接线、焊机旋转方向与机身指示标志和接线螺栓等均合格、齐全、灵敏、牢固方可操作。
    2. 焊机应垫平、放稳。多台焊机在一起应留有间距500mm以上,必须一机一闸,一次电源线不得大于5M。
    3. 旋转直流弧焊机应有补偿和"启动""运转""停止"的标记。合闸前应确认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启动时,辨别转子是否旋转,旋转正常再将手柄"运输"位置。焊接时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将手柄板到"停止"位置。
    4. 不锈钢焊接采用"反接极",则工作接负极。如焊机正负标记不清或转换钮与标记不符,必须用万能表测量出正负极性,确认后方可操作。
    5. 不锈钢焊条药皮易脱落,停机前必须将焊条头取下或将焊机把挂好,严禁乱放。
  3. 一般不锈钢设备用于贮存或输送有腐蚀性、有毒性的液体或气体物质,不得在带压运行中的不锈钢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路设备管道做焊接导线。
  4. 焊接或修贮存过化学物品或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须采取蒸气清扫、苏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换后,经检测分析合格,打开孔口或注满水再进行焊接。严禁盲目动火。
  5. 不锈钢的制作和焊接过程中,焊前对坡口的修整和焊缝的清根使用砂轮打磨时,必须检查砂轮片和紧固,确认安全可靠,戴上护目镜后,方可打磨。
  6. 在容器内或室内焊接时,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或戴焊接专用的防尘面罩。
  7. 氩弧焊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手工钨极氩弧焊接不锈钢,电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钨极接负。
    2. 用交流钨极氩弧焊机焊接不锈钢,应采用高频为稳弧措施,将焊枪和焊接导线用金属纺织进行屏蔽。预防高频电磁场对握焊枪和焊丝双手的刺激。
    3. 手工氩弧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扣齐纽扣、穿绝缘鞋、戴柔软的皮手套。在容器内施焊应戴送风式头盔、送风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 氩弧焊操作场所应有良好自然通风或用换气装置将有害气体和烟尘及时排出,确保操作现场空气流通。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处。并应采取间歇作业法。
    5.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值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氩弧焊不锈钢焊接作业。
    6. 打磨钍钨极棒时,必须配戴防尘口罩和眼镜。接触钍钨极棒的手应及时清洗。钍钨极棒不得乱放,应存放在有盖的铅盒内,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8. 不锈钢焊工酸洗和钝化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不锈钢酸洗钝化使用不锈钢丝刷子刷焊缝时,应由里外推刷子,不得来回刷。从事不锈钢酸洗时,必须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护眼镜、乳胶手套和胶鞋。
    2. 凡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者,不宜从事酸洗操作。
    3. 化学物品,特别是氢氟必须妥善保管,必须有严格领用手续。
    4. 酸洗钝化后的废液必须经专门处理,严禁乱倒。
  9. 不锈钢等金属在用等离子切割过程中,必须遵守氩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规定。焊接时由于弧作用所传导的高温,有色金属受热膨胀,当电弧停止时,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缝。

19、气焊工

  1.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2. 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在焊炬放在工作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3. 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 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决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8. 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闪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汽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氧气瓶存放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 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3. 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4.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5.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阀。
    6. 氧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7.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kpa的压强。
    8.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9. 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口,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0. 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劝逸尽后,再行折卸修理。
    11.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 储存乙炔时,乙决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燃物同间储存
    3. 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 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 汽车运输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方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 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7. 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度。
    8. 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9. 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10.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1. 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液化石油气瓶必须放置在室内通风良好处,室内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 气瓶冬季加温时,可使用40以下温水,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温。
    3. 气瓶在运输、存储时必须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
    4. 气瓶不得倒置,严禁倒出残渣。
    5. 瓶阀管子不得漏气,丝堵、角阀丝扣不得锈蚀。
    6. 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应留出10%-15%的气化空间。
    7. 胶管和衬垫材料应采用耐油性材料。
  12. 使用才关闭全部阀门。
    1. 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2. 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
    3. 减压器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烤。
    4. 安装减压器前,应略开氧气阀门,吹除污物。
    5. 安装减压器前应进行检查,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6. 打开氧气阀门时,必须慢慢开启,不得用力过猛。
    7. 减压器发生自流现象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氧气瓶气阀,卸下减压器进行修理。
  13. 使用焊炬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
    2. 焊炬和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连接处和气阀不得漏气;焊嘴、割嘴不得漏气、堵塞。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和气阀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再使用。
    3. 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
    5. 焊炬、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橡胶软管必须能承受气体压力;各种气体的软管不得混用。
    2. 胶管的长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为宜,氧气软管接头必须扎紧。
    3. 使用中,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触及灼热金属或尖刀物体。

20.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一般规定

  1. 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斩;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节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 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小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小距离/m

1

1.5

2

4

6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 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
  3. 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 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 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 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 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1.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 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 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 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 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 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 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1. 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 信号不清;
        3. 吊物下方有人;
        4. 吊物上站人;
        5. 埋地下物;
        6. 斜拉斜牵物;
        7. 散物捆绑不牢;
        8. 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9. 零碎物无容器;
        10. 吊装物重要不明。
    2.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 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作用。
      3. 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 熟悉常用材料重,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 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 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3.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4.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5.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人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 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 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张器紧固。
  8.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 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脚架(三木搭)吊装

  1. 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 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 移动三脚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 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守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 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 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 ,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 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 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起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 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21、中小机械操作工

  1. 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1. 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 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 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断斗与同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搅筒内扒料、出料。
  4. 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不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销锁住。
  5. 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或插销锁住。
  6. 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1. 卷扬机
  7.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不小于15m。
  8.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9.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3圈。
  10. 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11. 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12. 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13. 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14.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15.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6. 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砂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7. 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8. 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1. 打夯机
  19. 蛙式打夯机
    1. 蛙式夯实机应适用于夯实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及场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冻土及混有有石碎块的杂土。
    2. 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载绝缘手套。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
    3.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严禁背着牵引。
    4. 夯实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载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则调顺电缆线,电线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一定的余量。
    5. 应防止电缆线被夯击。移动时,应将电缆线移至夯机后方。不得隔机抢扔电缆线,当转向倒线困难时,应停机调整。
    6. 作业时,手握扶手应保持机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压,并应随时调整进行方向。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急转弯。
    7. 夯实填高土方时,应在边缘以内100-150mm夯实2-3遍后,再夯实边缘。
    8. 在较大基坑作业时,不得在斜坡下夯行,应避免造成夯头后折。
    9. 夯实房心土时,夯板应避开房心内地下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基桩、机座及地下管道等。
    10. 在建筑物内部作业时,夯板或偏心块不得打在墙壁上。
    11. 多机作业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12. 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1m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
    13. 夯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应过长,当电动机超过额客温升时,应停机降温。
    14. 夯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排除故障。
    15.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
  20. 振动冲击夯
    1. 振动冲击夯适用于黏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2. 电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有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3. 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4. 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汪得突然停车。
    5. 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6. 作业中,如冲击夯有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
    7. 作业后,应清除夯板上的泥沙和附着物,保持夯机清洁,并妥善保管。
    8. 手电钻
  21. 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2. 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作,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23. 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九、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
  2. 凡公司所用的安全标志的图形、色及材质都必须符合国家宣贯标准《安全标志》(GB2894-96)的要求。
  3. 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标志应根据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减,其变动情况可在"安全标志登记表"中注表。
  4. 工程安全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挂设。
  5. 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标志牌,故意损坏者应加倍赔偿。
  6. 对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牌应在工程开工前准备就绪,按工程的实际进度及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在相关位置及规定地方进行整齐挂设。
    1. 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 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1.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中容易产生错误,有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

取的一种标示。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形符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示,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 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 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 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1.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数量及位置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数量及位置的具体规定见附表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登记表 附表6-51

类别

数量

位置

 

禁止类

(红色)

禁止吸烟

8个

材料库房、成品库、油料堆放处、易燃易爆场所、材料场地、木工棚、施工现场、打字复印室

禁止通行

7个

外架拆除、坑、沟、洞、槽、吊钩下方、危险部位

禁止攀登

禁止跨越

6个

6个

外用电梯出口、通道口、马道出入口

首层外架四面、栏杆、未验收的外架

指令类

(蓝色)

必须戴 安全帽

7个

外用电梯出入口、现场大门口、吊钩下方、危险部位、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业

必须系 安全带

5个

现场大门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高处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

必须穿 防护服

5个

通道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电焊作业场所、油漆防水施工场所

必须戴 防护眼镜

12个

通道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马道出入口、车工操作间、焊工操作场所、抹灰操作场所、机械喷漆场所、修理间、电镀车间、钢筋加工场所

警告类

(黄色)

当心弧光

1个

焊工操作场所

当心塌方

2个

坑下作业场所、土方开挖

机械伤人

6个

机械操作场所、电锯、电钻、电刨、钢筋加工现场、机械修理场所

提示

(绿色)

安全状态

(通行)

5个

安全通行、行人车辆通道、外架施工层防护、行人通道、防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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