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管理细则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对工程项目技术职责进行完善和补充,明确工程项目中各级技术人员的管理职责,做好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工作。 项目技术人员的选用
由技术部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专业侧重不同,向公司推荐项目总工人选,报公司领导批准。项目技术人员由项目部根据项目需要向技术部提出人员配备要求,技术部根据技术人员的在编情况向项目部推荐,由项目部选择聘用。 项目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3.1项目总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3.1.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工作; 3.1.2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策划,并将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技术部备案,质量策划报质量部备案;同时,对本项目所编制的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1.3在需要的情况下,负责制定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报技术部审核,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1.4负责本项目的"三体系"的贯标工作; 3.1.5负责监督项目有关人员对技术资料、质量记录、交工验收等的收集、整理、汇编、归档,并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3.1.6负责组织项目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 3.1.7负责组织本项目技术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和有针对性地、按不同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1.8负责督促项目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工作; 3.1.9负责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方案的编制工作; 3.1.10负责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图和决算工作; 3.1.11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对项目技术人员认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技术部。 3.2项目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3.2.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工作,对项目总工程师负责 3.2.2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3.2.3负责本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的编制工作,建立关键工序的质量跟踪卡和工序质量控制点,对跟踪卡和交底书的填写质量和可靠性负责; 3.2.4负责施工临时用电计划的编制工作; 3.2.5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并及时办理书面签字手续; 3.2.6负责编制施工用材料计划、工机具计划,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负责编制检测仪器配备计划,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质量部批准; 3.2.7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及时办理交底的书面签字手续; 3.2.8负责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规范的落实情况,检查工艺的执行情况; 3.2.9参加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参与事故报告的编写; 3.2.10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与业主和监理对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及时办理技术和经济签证手续; 3.2.11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按施工方案、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及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行为进行制止,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而导致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3.2.12负责施工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解决处理; 3.2.13负责项目技术资料、质量记录、交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编工作; 3.2.14负责项目竣工图、竣工资料、决算的编制工作; 3.2.15负责"三体系"贯标工作中有关技术、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 4.项目技术管理 4.1项目管理技术人员的确定 4.1.1一般项目的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工程师由技术部会同公司总工程师按项目情况推荐,并报总经理聘任; 4.1.2大型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由公司指定,项目工程师可由技术部推荐,报总经理聘任; 4.1.3特殊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工程师应由该特殊工程的质保工程师或质保体系中的工艺工程师担任; 4.2项目技术准备阶段 4.2.1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熟悉图纸,与业主、设计院进行图纸会审,并办理签字手续,填写《图纸会审纪录》; 4.2.2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根据工程情况和业主要求策划质量计划,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4.2.3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材料计划表》、《工机具计划表》和《检视和测量装备配备计划书》; 4.2.4在施工准备阶段,如对图纸和设计有疑问,应与业主和设计院协商解决,并填写《技术核定单》或《设计变更单》。 4.3施工阶段 4.3.1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情况和参加项目的人员情况建立项目安全与质量保证体系,填写《工程项目质保体系》和《 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报公司安全部备案,质保体系报公司质量部备案; 4.3.2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人员应对有施工人员进行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覆盖全体参加施工的人员,交底结束办理签字手续,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对主要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填写《施工技术交底纪录》; 4.3.3在施工过程中,按"三体系"贯标的规定应建立《文件收文登记表》和《文件发放登记表》,在发放《文件发放登记表》中应要求领用人签字; 4.3.4对施工中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应填写《持证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统计表》; 4.2.5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应建立设备台帐,填写《设备台帐》;检测设备建立检测设备台帐,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5.2.6在施工阶段,对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业主和设计院协商解决,并填写《技术核定单》或《设计变更单》或《工程联系单》,办理签字手续; 5.2.7在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施工人员按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处理出现的技术问题; 5.2.8对于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人员应到场进行指导监督,隐蔽工程施工结束后,技术人员应会同业主或监理到场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施工纪录》,办理签字手续;在停点检查工序,填写《工程项目专职检验申请表》,报质量部派专检员检查,检查完毕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2.9对于质量部开出的《工程质量整修通知单》和《不合格过程(工序)报告》,技术人员应负责监督施工人员及时整改,整改后,负责将报告填写好,报质量部; 5.2.10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应负责编制每月的工程进度报告和下月的进度计划(根据业主的要求),负责将进度报告送至业主或监理审核,作为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5.2.11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人员填写的《施工日志》,督促施工人员按规定填写《施工日志》; 5.2.12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参加业主召开的技术协调会,负责将协调会的有关内容传达至相关的施工人员; 5.2.13施工完成后,填写《工程项目专职检验申请表》,报质量部派专检员检查; 5.2.14设备调试前,技术人员应编写设备单机调试方案,准备调试用记录表格,调试时,负责指导调试人员按调试方案进行试车; 5.3竣工阶段 5.3.1工程结束后,技术人员应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 5.3.2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工程的交工资料,绘制竣工图,编制工程决算书; 5.3.3工程技术人员应在项目结束后编写该工程的技术总结,并将技术总结交技术部; 5.3.4项目总工程师应将参加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评定以书面的形式报技术部备案,以便技术部对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 欢迎共享建筑工程管理首页模块: 本模块代码复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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